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股份代號:1371.HK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於二零零一年成立,現時由三名成員組成,分別為黃勝藍先生、陳明輝先生及孟志軍博士,全部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主席為黃勝藍先生。


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於二零零六年成立,現時由三名成員組成,分別為黃勝藍先生、陳明輝先生及陳丹娜女士,黃勝藍先生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於二零一二年成立,現時由三名成員組成,分別為陳丹娜女士、黃勝藍先生及陳明輝先生,陳丹娜女士為提名委員會主席。

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

股東提名候選董事的程序

如本公司股東有意在股東大會上提名非本公司董事的人士參選本公司董事職位,該股東可致函本公司香港總辦事處,向本公司公司秘書提出書面通知。

為讓本公司可將該提議知會其他股東,該書面通知必須包括:-

1、獲提名候選人士的全名;
2、披露獲提名候選人士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第17.50(2)條規定所要求的個人
      資料;
3、提名的股東的簽署; 及
4、獲提名候選人士的簽署以表明參選意願。

此書面通知的最短通知期為七天,應從股東大會通告發出後翌日起計,並不得遲於股東大會日期的七天前。

有關控制性合約

本集團於二零零八年為了擴展至新媒體業務的目標,而以提供貸款予兩名代理人的方式收購北京華彩贏通科技有限公司(「OPCO」),並與代理人訂立控制性合約,從而控制及獲取OPCO的所有經濟利益。控制性合約包括(i)借款協議(ii)股權質押協議(iii)獨家轉股協議(iv)諮詢和服務協議;以及(v)代理人協議。OPCO目前正從事的業務為新媒體業務。新媒體業務涉及移動增值電信業務活動。根據相關的中國法律法規,外商獨資企業無資格申請並且獲得增值電信業務運營許可。訂立控制性合約乃為了使本集團可以管理和運營OPCO的業務。有關控制性合約的詳細描述可參閱本公司最新之年報。




備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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