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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二零零一年成立,现时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黄胜蓝先生、陈明辉先生及孟志军博士,全部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为黄胜蓝先生。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于二零零六年成立,现时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黄胜蓝先生、陈明辉先生及陈丹娜女士,黄胜蓝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于二零一二年成立,现时由三名成员组成,分别为陈丹娜女士、黄胜蓝先生及陈明辉先生,陈丹娜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

如本公司股东有意在股东大会上提名非本公司董事的人士参选本公司董事职位,该股东可致函本公司香港总办事处,向本公司公司秘书提出书面通知。

为让本公司可将该提议知会其他股东,该书面通知必须包括:-

1、获提名候选人士的全名;
2、披露获提名候选人士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第17.50(2)条规定所要求的个人
      资料;
3、提名的股东的签署; 及
4、获提名候选人士的签署以表明参选意愿。

此书面通知的最短通知期为七天,应从股东大会通告发出后翌日起计,并不得迟于股东大会日期的七天前。

有关控制性合约

本集团于二零零八年为了扩展至新媒体业务的目标,而以提供贷款予两名代理人的方式收购北京华彩赢通科技有限公司(「OPCO」),并与代理人订立控制性合约,从而控制及获取OPCO的所有经济利益。控制性合约包括(i)借款协议(ii)股权质押协议(iii)独家转股协议(iv)咨询和服务协议;以及(v)代理人协议。OPCO目前正从事的业务为新媒体业务。新媒体业务涉及移动增值电信业务活动。根据相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外商独资企业无资格申请并且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运营许可。订立控制性合约乃为了使本集团可以管理和运营OPCO的业务。有关控制性合约的详细描述可参阅本公司最新之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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