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互联网及电话销售彩票的管理的摘要说明
本摘要说明由本公司编制,旨在向其投资人通报及更新对于在中国以互联网及电话销售彩票的管理的发展。
本说明概述中国财政部于2010年10月9日颁布的「互聯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及「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
该两个办法是根据2009年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制定,为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展,规范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及电话销售彩票行为,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保护彩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定义
各机构的职能
1. 互联网销售彩票
监督管理:财政部负责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统一规划和实施管理工作。
开展业务:彩票发行机构可以与单位合作或者授权彩票销售机构开展互联网销售彩票业务,也可以委托单位开展互联网代理销售彩票业务。
2. 电话销售彩票
监督管理:财政部负责全国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电话销售彩票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彩票发行机构)分别负责全国电话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业务的统一规划和组织管理工作。
销售:省市福利彩票中心、省市体育彩票中心(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电话销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业务的具体实施工作。
开展业务:彩票销售机构可以与单位合作开展电话销售彩票业务,也可以委托单位开展电话代理销售彩票业务。
合作单位、互联网及电话代销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互联网销售彩票)、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电话销售彩票);
(三)有符合要求的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五)单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六)取得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销售彩票)、取得相关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电话销售彩票)。
(摘要完)